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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修订(制定)2024级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

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和上海市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,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》等系列相关文件规定(见附件),结合我校研究生一级学科及专业学位领域设置的工作部署,开展2024级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(制定)工作。相关要求如下:

一、指导思想
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围绕“德智体美劳”五育并举,以“课程思政”为抓手,以服务需求和提高质量为主线,着力构建符合学科定位和发展目标的高水平课程体系,优化和规范培养过程,强化研究生创新能力、实践能力,注重科教产教融合,实现协同育人,形成以能力提升为导向的研究生培养方案。

二、面向范围

2024级博士、硕士研究生(含留学生)

三、修订(制定)原则

1.全面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要求。坚持德育为先、育人为本、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,把思想政治教育贯彻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全过程,落实课程思政建设要求,构建全员育人、全程育人、全方位育人格局。

2.各学科/领域应根据学科评议组/全国教指委的最新文件要求,结合学校研究生培养工作相关规定,酌情修订本专业学位类别(领域)的培养方案。

3.坚持分类培养,突出培养特色。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要以提高创新能力为目标,要深化科教融合,注重学术素养和知识创新能力培养;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要以提升职业能力为目标,深化产教融合,注重职业素养和实践创新能力培养。

4.贯彻同标准、同质量原则。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培养,坚持同一标准,保证同等质量。统筹考虑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习形式和生源特点,合理设定各培养环节的内容和时间安排。

5.来华留学生培养方案要求为英文版,相关学院根据继续教育学院(国际教育学院)提供的来华留学生专业进行修订(制定)。学位外语要求按照继续教育学院(国际教育学院)的相关规定执行,其他培养要求同国内同类学科研究生的要求保持一致。

6.其他要求

1)培养方案的修订请在2023级培养方案基础上进行修改,并将修改处用红色字体、黄色底纹突出显示标出,新开设的课程请标注“新开课程”,并提交《上海电力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情况简表》。 

2)新开课程应填写《上海电力大学研究生课程开设申请表》,按照规定程序申请,经学院审核后报研究生院审批。新增课程编号由研究生院负责编制。

3)纳入培养方案中所有课程同步制订教学大纲,各课程须落实课程思政建设目标和要求,深入挖掘课程思政元素,教学大纲须确立知识传授、能力培养、价值引导三位一体的课程目标。课程教学大纲由各学院留存备查。

四、修订(制定)程序

1.各学院由分管研究生培养的院长任组长,全面组织、协调修订(制定)工作。召开有关研讨会或培养方案论证会,会议有专人记录并备案。

2.各学科(领域)修订(制定)的培养方案须经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,切实保证培养方案及课程设置符合国家及学校的要求,同时契合本专业研究生的培养目标。

3.以上各项需报送的材料,由各院统一汇总后,于3月15日16:00之前交至研究生院,电子版发送至张丽华老师校内OA邮箱,纸质版需分管院长签字加盖单位公章。

研究生院

2024年2月28日

附件:1.《上海电力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情况简表》.doc

      2.《上海电力大学研究生课程开设申请表》.doc

      3.《上海电力大学研究生课程开设申请汇总表》.xlsx

      4.上海电力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模板等.zip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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